經部 推中小企復舊貸款
2007/10/11
【台北訊】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醒柯羅莎颱風受災企業,只要持有受災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或地方主管機關出具的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者,可申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援辦理重大天然災害復舊貸款」,利率為4.555%。 中小企業處說,擔保品不足者,得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發展貸款」保證有關規定,送請信保基金提供貸款金額最高8成之信用保證。另亦提供「協助中小企業紮根貸款」政策性專案貸款,對於受災之中小企業均可提出申請,中小企業處「馬上解決問題中心」亦隨時提供受災企業融資貸款之諮詢服務。 中小企業處表示,應儘量蒐集完整受災證明,包括拍照存證,以利日後申貸及相關租稅減免之需要,詳情可至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查詢相關租稅減免注意事項。該處提供之災害相關因應措施已公布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站www.moeasmea.gov.tw,或洽專線0800-05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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