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宏 拘提不到將通緝
2007/10/17
前台鳳集團總裁黃宗宏涉嫌中興銀行違法放貸案,已經判刑定讞,至今未到案服刑,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昨(16)日表示,檢方早已簽發拘票逕行拘提,若10月23日仍拘提不到,將發布通緝,時效長達37年。 黃宗宏涉中興銀行違法放貸,今年10月5日經最高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四年,併科罰金3億元定讞。 林錦村指出,北檢在10月8日已限制黃出境,而且直接簽發十張拘票,由司法警察機關執行拘提,並在第二天函請戶政機關限制黃宗宏戶籍遷徙。林錦村強調,檢方同時以最速件函請移民署與海巡署等單位,加強戒備黃宗宏是否會用易容方式,持他人證件潛逃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