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美玥:最低稅負 5~7.5%最適當
2005/03/10
經濟部長何美玥昨(9)日首次公開表示,經濟部支持最低稅負制,稅率以5%到7.5%最適當。何美玥提議的稅率,遠比財政部所擬10%至20%低。 經濟部工業局長陳昭義則建議,等促進產業升級條例98年實施屆滿後,再實施這套最低稅負制度。 經濟部與本報昨天舉行「租稅政策及產業發展」座談會,與會的企業與學術界人士多建議實施最低稅負制,應同時取消保留盈餘課徵10%營所稅,何美玥表示,經濟部將建議財政部評估這些配套措施。 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陳添枝表示,最近十年稅收少了5,000億元,主因是實施兩稅合一,企業保留盈餘課徵10%營所稅,原本是怕公司不分配盈餘,結果卻造成很多障礙,應該予以取消。政府應調整兩稅合一,可以考慮公司及個人稅負分開課,但公司和個人稅率都要降低。 工業總會理事長侯貞雄說,一定要取消掉保留盈餘課徵10%營所稅的規定,企業才能接受財政部所提的最低稅負制;若站在刺激消費面的角度來看,可以將營業稅率從5%提高至6%,同時提高個人綜所稅的免稅額或扣抵額,如此一來「藏富於民」,刺激消費,又可增加稅收。 何美玥指出,實施最低稅負制,一開始稅率不能太高,應該低於10%,稅率5%到7.5%,企業的接受度會比較高。依據財政部的腹案,最低稅負制的稅率訂在10%至20%。 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則認為,絕不能取消對產業的租稅獎勵,否則會造成某些關鍵性產業外移,台灣經濟將蒙受損失,站在學者立場,雖同意採取最低稅負制,但課稅技巧必須謹慎。 陳博志建議,實施最低稅負制度,應同時檢討兩稅合一制度,將目前企業所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可以全部扣抵股東的綜合所得稅,改為只能局部扣抵。例如企業所繳的25%營利事業所得稅中,只有20%可以讓股東扣抵綜合所得稅,這樣至少有5%是不能扣抵的,才符合最低稅負制的精神。 陳添枝表示,產業租稅優惠是每個國家都在做的事情,不過,產升條例的獎勵應以功能別取代產業別,五年免稅獎勵可保留,但範圍要縮小。租稅優惠可以鼓勵投資,但應取消對原始股東的租稅抵減,因為雙重獎勵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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