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裁決 英特爾觸反托辣斯法
2005/03/09
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說,英特爾公司以合約條款限制電腦製造商採購其他廠牌晶片的行為違反日本的反托辣斯法,英特爾必須移除這類排他性條款。此外,歐盟執委會也在調查英特爾的晶片銷售折扣優惠是否違反競爭法。 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11個月前曾突襲搜索英特爾在日本的三處辦公室,英特爾8日發布聲明說,日本子公司Intel K. K.收到該委員會來函告知這項裁決,並給十天的時間回覆。英特爾聲稱,所做所為皆公平、合法。 歐盟執委會的發言人8日表示,執委會也在調查英特爾公司的折扣優惠是否涉及違反競爭法。歐洲當局在日本的調查中曾提供合作,但同時也進行自己的調查。 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以建議函形式發出的信上指出,英特爾與五家日本電腦製造商簽約時,在合約中訂定條款,凡同意不向英特爾競爭對手———如超微公司(AMD)和全美達公司(Transmeta)採購,或是採購數量有限的廠商,購買英特爾的中央處理器(CPU)就享有折扣優惠。信中未提及日本電腦公司的名稱。 來函說:「此條款鼓勵製造商把對手廠牌的CPU換成英特爾的產品,排除別人的生意。」該委員會說,英特爾的行為導致競爭對手的CPU市場占有率下滑,從2002年的24%降到2003年的11%。 這是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過去一年來第二度對世界電腦業巨人發出類似的警告。上一次是在去年7月,當時該委員會也指示微軟公司,和日本電腦製造商簽視窗作業系統授權合約時,必須移除限制性的條款。 以上警告都不附帶罰款處分,但該委員會揚言,若英特爾的行徑依然故我,可能依照法律程序起訴。若此案鬧上法庭,英特爾可能面臨什麼樣的處罰,目前不得而知。 英特爾日本子公司8日聲明:「英特爾依然相信,本公司的商業行為公平、合法。」英特爾並表示,會評估委員會的裁決,再決定下一步怎麼做。 英特爾的聲明引述該公司副總裁兼法律顧問蘇爾(Bruce Sewell )的話說:「惟有在傷害消費者的證據確鑿時,公平競爭主管當局才應介入。」 在別處,包括美國和歐洲,英特爾的商業行為也曾引起類似的反托辣斯調查。按往例,英特爾通常會選擇和解,以規避官司纏訟和可能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