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視 明年第二季開播
2006/10/18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17)日公布行動電視(手持式電視)試播執照,並公告第二次甄選申請作業至11月15日截止,試播區域為台灣南部。首梯取得執照的業者,將在明年第二季開播。 NCC手持式電視實驗性試播計畫,北區及南區各有35、36、53三個頻道試播,共發放六張執照,南北各三張。其中南區部分僅釋出一張,自昨天起30天內受理第二次的申請。 第二次甄選南區試播執照,試播頻率為35、53頻道,試播區域為台中以南、屏東以北。據指出,第一次甄選時落選、第二次捲土重來的華視團隊選定高雄市為試播地點。 第一次甄選時已通過的四個行動電視團隊公視、中視、高通及中華聯網,昨天分別接到NCC正式通知,確認團隊名單。公視表示,該團隊結合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明基和摩托羅拉,以及訊連科技,取得架設證後,將進行網路平台建置和技術測試,預計明年第一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