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銀承作人民幣新法 台商憂心
2006/09/13
出席第12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的台灣銀行業代表,關切大陸擬限制外資銀行必須先在大陸設立子行才能承做個人人民幣業務的規定,擬串連在14日與大陸官員的分組座談上,明確表達台資業者反對的立場,希望大陸仍保留台灣銀行業以分行、子行或參股等三方式赴大陸拓展業務。 大陸近期著手修改「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擬限制外資銀行必須在大陸設立子行才能承做個人人民幣業務。部分台資銀行業者已收到草案徵求意見稿,大陸預計在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滿五周年前夕公布最終法案版本,對台資銀行業者未來在大陸發展業務影響重大。 中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易綱12日出席在成都舉行的兩岸金融研討會時,聽到台灣代表對上述草案表達疑慮,但他並未公開回應。易綱稍晚接受記者採訪時僅強調,上述條例「正在徵求意見,尚未定案」。 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陳文郎在「兩岸加入WTO後金融業發展」的專題討論時指出,如果大陸未來真的限制外資必須先在大陸設立子行才能經營人民幣業務,「對台灣銀行業影響非常大」。 目前台資銀行業者共在大陸設立七個代表處,若兩岸金融監理協議(MOU)的問題獲得解決,上述代表處就有機會升格為分行。但大陸研擬中的新法將扼殺台資銀行業者由辦事處邁向分行的道路,讓有意登陸投資的台資銀行業者憂心不已。 本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共有17家台灣銀行業代表出席,其中多家更是董事長親自帶隊。據了解,14日台灣銀行代表將與大陸官員分組座談,銀行業代表將串連表達反對研擬中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限定只有子行才能經營人民幣業務。 某位銀行業高層指出,大陸應該保留台灣銀行業者以分行、子行或參股等三項進入大陸銀行業市場管道,不應限制唯有子行才能經營人民幣業務。該名銀行業高層表示,據他瞭解,多家有在大陸投資的外銀也反對這項新規定。 【特派記者王茂臻/成都12日電】金管會委員林忠正12日在第12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開幕致詞時指出,兩岸金融監理主管機關應在務實基礎上,探索實質解決兩岸金融監理的平台。林忠正在演說中提到,兩岸可探索藉由證券多邊監理合作協定(MMOU),解決目前台灣證券業登陸的問題。 大陸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易綱、海協會常務副會長李炳才、證監會主席助理姜洋與人行研究局長等人,12日出席兩岸學術研討會開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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