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人長住境外 贈屋仍須報稅
2006/08/21
中壢市李先生詢問:本人之兄因長年居住在紐西蘭,10月他決定將中壢市一棟房屋贈送給本人,請問是否需要申報贈與稅? 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以下三種類型國民應該辦理贈與稅申報:1、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要將他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財產贈送給他人的時候。2、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外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如果要將他在中華民國境內財產贈送給他人的時候。3、發生贈與行為的前二年內,雖然贈與人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但是如果將他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的財產贈送給他人的時候。李先生兄長雖然長年居住紐西蘭,但因財產位於中華民國境內,如發生贈與行為,仍應申報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