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彰工火力發電廠 三度退件
2005/02/17
京都議定書昨天生效,經濟部日前卻發函環保署,指「我國並非京都議定書所列國家,第一階段無減量責任」,要求環保署通過彰工火力發電廠環評。環保署收到函文,認為經濟部太離譜,昨天退回彰工案,要求台電提出有效對策再議。 台電計劃在彰濱工業區設置兩部裝置容量各80萬千瓦的燃煤發電機組,由於燃煤電廠大量排放二氧化碳,與京都議定書規範背道而馳,台電去年向環保署提出此案環評時即備受爭議,兩度審查都沒過關,要求台電提出具體二氧化碳減量措施,昨天是第三度審查。 台電不但未提二氧化碳排放對策,上月底經濟部還發函給環保署,指我國並非京都議定書所列國家,無減量責任,希望環保署能同意環評。等6月全國能源會議訂定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後,再視「產業現況」提出二氧化碳總量管制計畫。 昨天的審查會上台電副總經理杜悅元坦言,火力發電廠是台灣目前唯一的選擇,因為核能不能碰、再生能源不能做基載電源。 環評委員聽到台電的發言,質疑台電想趁能源會議的空檔闖關,最後裁定能源會議後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