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採購皮鞋 張冠李戴
2005/12/09
高雄市警察局發包員警皮鞋採購案,要配給員警每人一雙皮鞋,但昨天員警拿到的皮鞋,竟有A廠鞋貼B廠商標,市警局將退換這批問題鞋,否則將拒付採購款。 高雄市警局後勤科每年都發包一次皮鞋採購案,今年總採購金額達400多萬元,要發給4000多名員警每人一雙皮鞋,由台南縣證展企業公司得標,前天起這批皮鞋陸續送到高雄市警局各單位交給員警。 員警拿到皮鞋後,發覺有的鞋碼、顏色及樣式,與原訂的皮鞋不同,昨天試穿時,鞋內的標籤立即脫落。員警發現所貼的標籤雖然是「紅螞蟻」,但標籤下是「聖保羅」廠牌,員警指「根本是明顯違反商標法的行為」。 市警局後勤科長鍾國峰查問廠商,廠商說,可能因為鞋子交給其他工廠代工,而代工的工廠為多個品牌代工,才出現錯誤,同意回收這批問題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