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吉祥存精期限 醫師去函問明白
2005/11/10
因公殉職的陸軍裝甲連長孫吉祥留下的精子,到底保存期限為何?衛生署迄今一直沒有明確的答案,協助保存精子的李茂盛醫師說,現在的情況就好像懸在半空中無所適從,昨天行文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希望給個明確的期限。 孫吉祥的女友李幸育昨天上午也打電話給李茂盛,再度表達要為孫連長生小孩的強烈意願,拜託李醫師幫她如願,李醫師則拜託李女不要讓他觸法。 李茂盛指出,孫連長的精子9月10日完成保存後,依人工生殖法草案「人亡精亡」精子須在3個月內銷毀,因此他在10月4日即行文衛生署詢問孫連長的精子的保存期限,但衛生署回函只談現行人工生殖技術倫理指導網領,以及醫療法規定醫師執行醫療業務不得違背醫學倫理,若為李幸育進行人工生殖屬違反醫學倫理。 由於衛生署一直未對精子保存期限有個明確答案,李茂盛感到困擾。他說,撇開院方已經自付2、3萬元的保存費用不說,衛生署起碼應給答案,現在的情況就像懸在半空中令人無所適從,昨天他才第二度行文衛生署希望給個明確的保存期限。 據了解,昨天上午李幸育曾打電話給李茂盛醫師表示目前心情已平復,並表達強烈為孫吉祥留後的意願沒有改變;李幸育並說曾請教過律師認為醫學倫理有很大的模糊空間,希望李醫師能幫她如願,但李醫師也拜託她不要讓他觸法。 針對李幸育的心願,她的弟弟在接受電話訪問時強調並沒有改變,現正透過立法委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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