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廣告解禁 街頭旗海飛揚
2005/11/04
基隆市長、市議員候選人從昨天起,可以在市區懸掛競選廣告物,各候選人的助選人員紛紛出動,沿街插旗、綁布條和懸掛看板,一時間,街頭旗海飛揚,選戰明顯加溫。 為了維護市容觀瞻,市府訂定「基隆市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管理作業執行要點」,規定在投票日30天前,候選人、政黨不得張掛、懸掛、豎立看板、旗幟、布條和各項競選廣告物,違者拆除或告發。 今年的市長、市議員選舉投票日是12日3日,往前推算30天,昨天起開放候選人插設旗幟等競選廣告,依照要點規定,各候選人要在投票日後7天內自行清除競選廣告物。 環保局表示,如果候選人把廣告物設在行道樹、交通號誌桿和十字路口,會妨礙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環保局將逕行拆除,此外,跨越田寮河的各座橋梁也不准設置競選廣告物,希望能把競選廣告物破壞市容和危害交通安全的威脅減到最低。 環保局說,除了特定地點不准設競選廣告物,市府也已公告以膠帶或其他含有黏著劑成份物品固定旗幟、布條等廣告物為汙染環境行為,要求各候選人遵守規定,免得日後即使拆除廣告物,街道兩旁會出現黏貼過的印記,破壞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