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立院閣揆同意權?
2005/09/13
陳水扁總統昨天表示,有人主張修憲時恢復國會行使閣揆同意權,但若是如此,則應依雙首長制,總統也同時擁有主動解散國會權力。 立法院長王金平日前轉述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主張,若要推動修憲,應先恢復立法院行使閣揆同意權,但馬認為現在根本不需要修憲。 陳總統昨天接見法國國會議員時指出,法國第五共和實施雙首長憲政體制,是台灣學習的榜樣;目前台灣憲政體制比較接近雙首長制,但學得並不像,造成很多憲政困擾。 目前台灣憲政體制,總統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力,國會也沒辦法對總統提名的閣揆行使同意權。 陳總統表示,有人主張恢復國會行使閣揆同意權,希望總統能提名國會多數黨同意的人士擔任行政院長;但是他們並沒有想到,如果是雙首長制,總統應同時擁有主動解散國會權力,配套修改,不能只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部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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