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牌照稅 失資格仍免繳
2005/09/27
高雄縣有四萬八千餘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社會局發現部分身心障礙者已定居大陸或國外,或入監服刑,家屬卻繼續享有汽機車牌照稅免稅優待,造成稅收流失,有違社會公平正義。 高雄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使用牌照稅股股長李素芬昨天說是全國性問題,但尚無縣市政府追回這些流失的稅收。縣府社會局局長吳麗雪與稅捐稽徵處處長辛浩純已達成共識,將由高縣稅捐稽徵處展開「追、追、追」行動,以維護稅負公平。 李素芬說,牌照稅屬地方稅,高雄縣免繳汽機車牌照稅的身心障礙者約有二萬七千人,每年僅高雄縣就少收二億餘元牌照稅,全國少收超過四十億元,其中有多少是非當事人享有這項免稅優待,應該追查。 縣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課長蘇淑慧說,最近社會局展開16歲至64歲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由村幹事登門比對並發問卷。問卷回收發現有異常狀況,譬如一名大學畢業的身心障礙者已旅居國外多年,根本不在台灣。 此外,高雄女監管理人員亦來電詢問身心障礙受刑人是否能享有生活補助與免牌照稅優待?蘇淑慧說,生活補助入監後即停止,但是否繼續由家屬享有免牌照稅優待?則請稅捐稽徵處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