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髮禁解除 教育部要求落實
2005/08/23
下周開學,市教育局接獲許多家長與學生詢問髮禁問題,局長賴萬鎮昨天表示,各校應依教育部規定確實解除髮禁;教育部專門委員傅木龍昨天向全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強調,學生如因頭髮受到處分可申訴,教育局應定期統計學生申訴案件資料,做為檢討與輔導各校的依據。 教育部專門委員傅木龍昨天在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小長會議中強調,各校不得將髮型管理納入校規,不得作為懲處學生依據,教育局應確實督導。 傅木龍表示,髮禁解除,學生不必然會作怪,這種想法屬「過度推論」,至於學生制服、鞋襪的式樣與顏色,可由各校邀學校行政主管、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及家長代表共同制訂,兼顧學生生活教育與美感教育,大人應引導孩子從學習管理自己的頭髮,學習自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