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災害救助 須憑土地登記謄本
2005/07/23
苗栗縣農業在海棠風災中損失慘重,達到災害現金救助標準,依規定,農友要憑土地登記謄本申請救助,通霄地政事務所昨天湧大批農民申請謄本,通霄地政事務所決定今明兩天照常上班,方便農民申請。 海棠風災農業現金救助申請,從20日至29日,8月19日前完成勘查,鄭姓農民表示,以往申請災害現金救助,憑土地所有權狀即可,這次卻要土地登記謄本,非常不便民。 他說,申請1張土地登記謄本規費是20元,如1筆土地持分者相當多人,須印列數十張紙,就要數百元,以稻米每分地補助1200元,扣除這些規費,實領並不多。 縣農業局長黃俊銘說,以往採土地所有權狀辦理,但無法從土地所有權狀看出土地使用分區和土地使用類別,也會產生困擾,這次縣政府事先召集各鄉鎮公所人員討論後,統一規定採土地登記謄本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