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憲梓:反分裂國家法 條文不多
2004/12/27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26日上午分組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所有常委一致建議,草案經這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後,提請全國人大會審議。 人大常委會提出,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三個「有利於」把中共對台工作方針政策法律化的論點:有利於推動兩岸和平統一、有利於遏制台獨分裂勢力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活動、有利於維護台灣海峽地區乃至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 香港人大常委曾憲梓透露,他「個人認為」,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麼都可以談;底線是若台灣一定要宣布獨立,只有採取非和平手段,這是必要的。 人大常委會26日上午分組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拒絕台灣媒體採訪,只允許大陸中央媒體以「統一口徑」方式發布消息。人大常委會開完會後,曾憲梓是唯一「有膽量」接受港台媒體採訪的人大常委;不過,他也被「要求」不得透露草案內容。 曾憲梓只透露,這部法律內容簡單,條文不多,是近十年來大陸「最簡要」、「條文最少」的法律。他說:「這部法律沒有多少條,非常簡單,非常充實,非常簡潔,現在是初步討論,還要提交到明年3月的全國人大代表會議審議,有些意見,還要補充修改,不過,基本上沒有什麼爭議」。 大陸中央電視台、新華社等官方媒體,26日就「反分裂國家法」的審議過程,發出統一宣傳稿,高度吹捧制訂此法」的意義,指該法體現中共三代中央領導集體、特別是鄧小平、江澤民有關解決台灣問題思想,及中央一系列對台方針政策方針,為制訂此法提供明確的指導思想和政策依據。 外界高度關注「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內容,中共至今列為最高機密,26日人大常委會則間接透露此法些許內容。人大常委會人員表示,草案以中共憲法為依據,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中央對台工作的大政方針,主題是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活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體現中共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一貫主張,表明全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