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社會基本內容 定案
2005/06/23
教育部國中小學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昨天通過社會學習領域基本內容草案,預定下月底以前公布,預定96學年度起逐年實施。原本引發外界爭議有關國家統獨定位問題,在八年級「國家」定義中,將要求「並陳我國的國家現況及其不同意見,以學習尊重異見。」 教育部國教司長吳財順說,國中社會學習領域基本內容是七至九年級學生學習的核心能力指標,未來書商編書時,可依據基本內容加上課綱能力指標編寫,基本內容至少應占教科書內容六成,其他可彈性運用,學校也可以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吳財順說,基本內容除本文119條外,還有相當多的附錄,教育部會在三個月內徵求各界提供課程教學示例,再將附錄與優良課程教學示例一併公告,提供給書商及教師參考。 在先前引發爭議的國家定位、統獨問題上,全國教師會曾主張凡是會引發爭議部分,應該都予刪除,像在「國家的組成」上,全教會主張,只要說明國家組成的要素即可,但有委員主張應「並陳我國的國家現況及其不同意見,以學習尊重異見」,最後決議採後者。 吳財順表示,在討論國家的組成時,與會者充分表達意見,有委員認為,只是敘述現況,不會涉及爭議話題,而且可學習尊重不同意見,最後才決議採後者,至於要如何敘述,基本內容並未詳述,只以要並陳現況與不同意見帶過。 另外在七年級「戰後的台灣」部分,在國際關係演變上,甲案主張「要說明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國際地位的演變與困境;概述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演變;重返國際社會的努力」,乙案則建議刪除,併入九年級「台灣的國際地位」內容項。經過討論,決定採甲案,但只談國際地位及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演變。至於台灣的困境與重返國際社會的努力在此處不談,九年級的公民科再談。 吳財順表示,教育部擬定配套措施,要辦理社會學習領域深耕種子教師培訓、加強對基本內容的了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