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分班」 瑞豐國中挨批
2005/06/08
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分會昨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抨擊高雄市瑞豐國中違法能力分班,並假借第九節課名義收課輔費,不配合的學生被調往後段班。學校解釋這是「彈性分組」,被誤解為「能力分班」。 人本基金會高雄分會主任謝禎芳說,基金會接獲何姓教師申訴,指瑞豐國中違法能力分班,假借第九節課名義,強迫學生繳交課輔費每月1500元,不配合的老師被排擠醜化,不配合的學生被調往後段班。 人本調查後,舉出段考、複習考各年級成績單等資料,認為B段班學生繳交課輔費即可編入A段班,A段班學生不願或無力繳費,就被調往B段班,是踐踏學生尊嚴和教育理念的行為。謝禎芳質疑學校教職員涉嫌利用職權,圖利自己,也涉嫌逃漏申報所得稅;並要求教育局清查所有國中,是否違反教師補習注意事項?不能再能力分班、濫收第九節課輔費。 瑞豐國中教務主任葉明利說,學校的「彈性分組」被誤解為「能力分班」。當時是因為九年一貫課程首屆學生,家長開座談會要求三年A組班導師進行第九節補強教學;費用都是由家長會協調處理。 教育局科長王進焱表示,針對人本所提事項,已請視導督學調查。初步調查學校疏失包括:第九節課後輔導未參照第八節課,以支出授課鐘點費及酌收水電費核計合理費用,未開立收據及公布經費明細。 他說,瑞豐國中分組教學,未符合教育部分組學習的意義,應就學生的英語、數學及自然科的個別學習高低,分科分組教學,而不是以三科加總平均分數為依據。 人本昨天下午到學校為校長、揭發此事的老師打氣,部分支持課輔及分班教學的家長與人本發生口角。 教育局長鄭進丁表示,會針對全市國中進行調查,若學校確實違反常態編班或技術性犯規,要提獎懲委員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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