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費 議員為校不平
2005/05/14
南投縣學校工程多數由縣府發包,但學校須負責履約管理,卻只獲一成工程管理費,多名議員昨天打抱不平,批評縣府欺侮學校,太沒良心。縣府教育局長劉仲成表示願檢討。 謝汪汕、陳錦倫、林明溱等議員在縣議會教育質詢時,都指出最近有少數校長因學校工程、採購事務吃官司,而學校協辦工程只有一成管理費,其餘九成全歸縣府,學校人員埋怨有責無權,工作未獲相對經費支持。 教育局人員說,現行規定,20萬元以下工程由學校自辦,20萬至100萬元由縣府公共工程局發包,拿走七成管理費,教育局兩成,學校一成,教育局曾反映,希望增加學校管理費,將再與工程局協商。 公共工程局長王國雄表示,學校工程一年將近200件,多數作業均由工程局辦理,為讓學校有效約束包商,履約管理交由學校負責,工程局釋出一成管理費交教育局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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