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分蔥等19項大陸貨 准進口
2004/11/04
經濟部昨 (3)日開放乾分蔥、非盥洗用肥皂等19項大陸物品進口,大陸白酒類產貨品必須等到金門高粱獲得大陸商標註冊後,才研議開放。 國貿局昨天邀集農委會、衛生署、關稅總局、工業局及產業公會,召開開放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總計審查廠商及公會建議開放的50項貨品,初步同意開放19項,近期內報請經濟部核定後公告開放。 國貿局表示,審查後決定開放乾分蔥、非盥洗用肥皂、紡毛梭織物(含羊毛或動物細毛重量在85%以上,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過300公克者)、液體蚊香揮發芯棒、鐵或非合金鋼線(鍍或塗銅者,以重量計含碳量0.6%及以上)、管樁端板、其他鋼鐵製絞股線、發動活塞引擎用之鉛酸蓄電池、玻璃釉膜電阻器、其他單石積體電路晶粒及晶圓、卡帶式音源轉換器、體脂秤12項貨品進口。 國貿局指出,為因應國內鋼品需求,會中採納工業局及鋼鐵公會建議,決定延長「其他熱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非捲盤狀(厚度4.75公厘至50公厘者)」等七項鋼鐵製品,將現行開放進口措施再續辦半年,開放限期至明年6月30日止(以運輸工具抵達日為準),屆時再視國內外市場供需情況進行檢討。 至於「紡毛梭織物」一項屬於有條件開放,業者必須出口國產毛紗委託大陸加工者,才可進口來台。 國貿局表示,昨天審查的白酒、料理酒、榖類酒、果類酒、利口酒、米酒等大陸酒品,其中白酒部分,基於公平、對等、雙向原則考量,將等到「金門高粱」正式獲得大陸商標註冊後再考量,其他酒類則暫時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