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單每月5000張 近半車主逾期未繳
2005/05/21
台南市目前有8000多個公有停車格位,收費員每月開出5000多張繳費通知單,但有近半數車主逾期未繳,甚至有車主從91年9月迄今,積欠1850張繳費單、罰鍰達20多萬元。交通局長魏文輝說,從今年9月起,逾期未繳將採單筆計算,罰鍰勢必增加。 交通局停車管理處說,公有停車格位雖有8000多個,但市區重要街道停車仍一位難求,只是部分車主有位可停卻不願繳納停車費,停車收費員每個月共開出約5000多張繳費單,約有半數車主未依規定繳費,去年就有3萬多張未繳費單,遭逕行舉發。 交通局長魏文輝說,市區路邊停車格位實施定時收費後,每年都有約半數車主未依規定繳費,每年未繳費遭催繳的逕行舉發數量就佔了一半。 停車管理處統計,從91年9月迄今,一名停「霸王車」的車主,欠了1800多張繳費單,需繳納積欠的停車費及罰鍰約20萬元。第二名欠1100張,需繳18萬元。 魏文輝說,車管處都依規定寄送催繳函及裁決書通知「違規大戶」,違規人不到案,交通局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行政執行處處理。 魏文輝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修訂實施後,停車未繳費經書面通知催繳,逾7天仍不繳納,罰鍰額度從600元降到300元,但認定單位將從車主每天一件,改為積欠幾張就罰幾張,勢必增加罰鍰。 車管處說,部分車主逾期未繳的理由,多是找不到收費員或沒有看見收費單,車管處呼籲車主可到便利商店繳納,若未見單據,也應主動向車管處反應,要求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