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耳案 李慶安鄭可榮判賠60萬
2005/04/30
前衛生署長涂醒哲為舔耳案提起損害賠償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立委李慶安及舔耳案男主角鄭可榮應連帶賠償六十萬元。由於這宗烏龍案已經真相大白並經媒體報導,法院駁回涂醒哲所請求的登報道歉。 涂醒哲人在國外,透過律師獲知判決結果後表示,這宗烏龍案對他及家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傷害,他要求李慶安、鄭可榮及丁瑞豐三人賠償他四千八百七十五萬元的精神損害,法院卻只判六十萬元,實在差太多,他將提起上訴。 刑事部分,被李慶安誤認是涂醒哲的衛生署前人事室主任屠豪麟,前年被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七月,緩刑二年。另自稱是涂醒哲學長的徐群瑛,對外謊稱目睹涂醒哲和鄭可榮在KTV包廂內同座,也被高院依誹謗罪判刑九月,民事部分應賠償涂一百廿五萬元。 九十一年八月間,鄭可榮受友人丁瑞豐之邀,前往台北市松江路錢櫃KTV聚會,屠豪麟以舔耳及親吻方式,對鄭性騷擾,鄭後來向李慶安陳情。鄭可榮因包廂燈光昏暗,只知性騷擾者姓「 」,誤以為屠豪麟為涂醒哲。 李慶安要求行政院調查未果後,對外公布此事,媒體刊出後,丁瑞豐對記者查詢在場情形時,回稱「現場大家的情緒很熱絡」,答案模稜兩可。徐群瑛也突然跳出來說,涂當時在場,因喝酒放鬆才隨便,使得案件愈炒愈大。 直到鄭可榮看到電視披露屠豪麟的影像,確認騷擾他的是屠豪麟而非涂醒哲,與李慶安公開對涂道歉,整件烏龍事件才真相大白。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慶安基於立委職責,接獲鄭的陳情,並未立刻召開記者會,多所查證後,忽略對涂有利的證據或證人,和認錯人的鄭可榮都有過失。丁瑞豐發覺不符事實,立即發表聲明說涂醒哲不在場,並無過失。 【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舔耳案宣判,親民黨立委李慶安被判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六十萬元;李慶安昨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她對這項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她會繼續上訴。 李慶安表示,舔耳案是陳情人誤認引起,並無故意或過失造成前衛生署長涂醒哲困擾,事件發生後,她也立即陪同陳情人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致歉,法院也認為她已善盡查證責任,在刑事部分,她獲判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