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見網友 高中女生情人節獻身
2005/02/18
高雄市1名高中女生在西洋情人節與男網友陳姓大學生首度約會,不到1小時兩人在女生家中發生性關係,正好被女生父親撞見,憤而報警提出告訴,雖這名少女稱兩情相悅,警方昨天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陳姓男子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高雄市一名未滿16歲的高一女生,年初在網路聊天室裡,認識南部地區一所大學大一的陳姓學生(20歲),兩人在網路上相談甚歡,本月14日西洋情人節當天上午打電話相約碰面。 當天中午12時30分兩人相約在鼓山區少女住處附近一處小公園碰頭,見面後就返回少女住家,當時家中沒人,兩人情不自禁在少女房間發生性關係。 女生的父親下午1時返家,聽見女兒房間裡傳出男人的聲音,打開門竟發現女兒與陳姓大學生下半身赤裸相擁在床上,當場氣得跳腳,事後帶著女兒報警控告陳姓大學生妨害性自主罪。 這名女生辯稱,她與陳姓大學生是兩情相悅,男方曾問她可否親熱,她覺得沒有關係,所以同意發生性關係。陳姓大學生昨天到案說明供稱,經女生同意後才發生性關係,只是沒想到女方未滿16歲,希望女生的家長能原諒他。 【記者楊濡嘉、謝龍田/高雄市報導】高雄市一家國術館林姓負責人,半年來連續性侵害兩名弱智女子,因其中一家屬最近發覺向警方報案。林姓男子到案後辯稱是女方自願的,也曾付了200元。警方調查後,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林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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