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校長甄試 兩人涉嫌抄襲
2005/02/26
教育局最近舉辦國中校長甄試,二名參加甄試的國中主任在著作部分,經查證抄襲他人著作後,兩人已主動退出校長甄試,學校將對兩人行為處分。 教育局指出,國中校長甄試資格採積分制,計分項目包括年資、表現、著作及面談等,著作僅占其中一小部分,但卻嚴禁抄襲。 這兩名主任在參加甄試時也提出對教育相關的著作,並獲得加分,但事後卻被人檢舉著作是抄襲他人文章,經查證確實與他人的論文雷同性頗高,立即將加分取消,並送交學校教評會懲處。 教育局長王銘煜說,並未對這兩名主任取消甄試資格,但兩人主動放棄;至於學校的懲處由各校自行決定,再送交教育局審核,只要兩人處分相同,教局並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