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俊雄 張美瑤站台當天離婚
2005/02/18
影帝立委柯俊雄與前妻張美瑤的離婚手續,是選在去年立委選舉投票前一天的12月10日,回到張美瑤娘家南投縣埔里戶政事務所辦理,而當晚兩人還在選前最後一夜造勢晚會上相擁。 柯俊雄昨天接受電話採訪仍表示,他早在選前三個月就已在離婚證書簽字,交給律師處理,選前最後一天並沒有陪同張美瑤去辦離婚手續。不過相關知情人士證實,當天柯俊雄確實有到場。 據指出,去年12月10日下午2時30分,柯俊雄與本名張富枝的張美瑤兩人到埔里戶政事務所辦離婚,他們很怕驚動到戶政事務所的洽公民眾,要求戶政事務所提供房間闢室密談,兩人最後在離婚協議書簽字。 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柯俊雄辦完離婚手續後,立即趕回新竹市掃街拜票,當晚張美瑤則帶著女兒柯名吟到新竹市風城購物中心前廣場,幫柯俊雄站台造勢,呼籲選民投給值得信賴的柯俊雄,一家人在台上激動得相擁而泣。據透露,張美瑤站台的唯一條件是在離婚證書簽字;但柯俊雄嚴詞否認此說,他表示前妻幫忙站台沒有任何條件,純屬情義相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