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候用校長 專案延任 引發爭議
2005/01/27
基隆市政府教育局同意讓3名國小候用校長,超過候用期限專案延任,還有3次遴選機會,市議會教育小組昨天開會,認為確有爭議,要求市府檢討遴選制度,以免外界質疑。 市議會教育小組是接獲基隆市教師會的陳情,昨天下午開會討論,由教育小組召集人張芳麗主持,出席議員包括呂美玲、韓良圻、張耿輝、鄭可熙、鄭林清良、秦鉦,市府教育局長蕭錦利、副局長李春國等相關人員到場說明。 教師會理事長黃致誠指出,市府訂定的候用校長甄選儲訓計畫規定,國小候用校長資格只保留2年,但最近儲訓的同一批3人,應該在去年7月31日資格到期,卻專案延任。他說,一直都規定候用校長資格以2年為限,時間一到即自動喪失候用資格,市府現在卻「違法」延任,對以前參加過甄試的老師、未來等著要考的老師都不公平。 發言議員大都認為當初的校長甄試簡章上,既然明列候用校長資格只能保留2年,就應依「遊戲規則」,否則就讓人有獨厚3名候用校長的疑慮。 市府教育局長蕭錦利表示,由於候用校長資格只有2年,如果2年內沒有校長退休,候用校長可能沒有機會參加校長遴選,經過討論後,才決定修改校長遴選辦法,由於相關規定修改時,3名具有候用校長資格的人,候用資格還未到期,為顧及他們的權益,經簽報市長同意讓他們還可以參加3次校長遴選。 議會教育小組作成包括請市府重新檢討校長遴選制度,訂定周延明確的辦法;為考量3名依行政栽量權延任候用校長的權益,請市府在晉用前,應先取得基隆市教師會的共識等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