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昇鬥法 假處分過招
2004/10/20
為了阻止台新金控提前改選董監事,台新金副董事長吳東昇昨(19)日聲明指出,不排除再對吳東亮的台新金董事長職務聲請假處分,若假處分獲准,則吳東亮可能無法成為台新金董監改選的候選人。 吳東昇並強調,如果台新金仍將如期於12月3日召開臨時股東會改選董監事,則新纖子公司持有的台新金股票投票權,必須由新纖董事會全權決定。 據透露,18日台新金臨時董事會通過提前改選董監,吳東亮、吳東昇再次衝突,當天晚間母親吳桂蘭回國後,即告知吳東亮,要吳東亮趕快決定是要把台証證券還給吳東昇,還是要放棄新纖,希望吳東亮打消台新金提前改選董監事的決定。今、明兩天若吳東亮沒有放棄提前改選的善意回應,吳東昇即將準備採取更強烈的法律行動。 另外,吳東昇日前收到法院關於其新纖董事長的假處分裁定書,吳東昇原本在兄弟和談期間暫緩提出抗告,昨天也決定委請律師蔡欽源提抗告,並要求對方限期七天內起訴。 吳東昇昨委託蔡欽源發表聲明,強調台新金1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強行通過提前改選董監事,即可證明吳東亮擅自處分新纖的台新金持股,轉至個人投資公司及特定人士名下,吳東亮這樣的行為,是將新光事業體共同持有的資產據為己有,以鞏固個人經營權。為避免新光事業體與股東受到更嚴重的損害,吳東昇不排除繼續執行法律程序,對吳東亮台新金董座職務提出假處分聲請,禁止其行使台新金董事長職權。 蔡欽源說明,如果聲請吳東亮台新金董座假處分獲法院核准,那吳東亮提前改選台新金董監事就失去意義,因為吳東亮不能行使職權,甚至還可能連候選的資格都不符,希望以此提醒吳東亮,打消提前改選台新金董監的念頭。 蔡欽源並表示,吳東亮主導新纖將持有的台新金股份全數處分,轉由吳東亮個人可控制的投資公司及其他特定人買進,已違上市公司處分重大資產的管理程序與規定。 【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台新金控、新光合成纖維公司董事長吳東亮昨(19)日晚間透過新纖發言人辜昭南,針對吳東昇談話發表回應,強調新纖是基於資金考量,於證券市場公開出售台新金持股,並無任何不法,也已妥善維護股東權益。 吳東亮方面的聲明指出,吳東昇是新纖公司的董事而非董事長,且台北地方法院已於10月7日發出假處分令,禁止吳東昇行使董事長職權。 此外,吳東亮方面強調,經濟部商業司雖曾就新纖董事長爭議進行內部討論,但從未裁決吳東昇為新纖合法董事長,故吳東昇新聞稿的記載與事實不符。 第三,新纖是基於資金考量,於證券市場公開出售台新金持股,非但並無任何不法,且已妥善維護股東權益。吳東亮同時表示,最近他已努力和東昇積極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