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糕餅營養 明年起要標明
2004/12/15
衛生署明年1月起,強制包裝的烘焙麵包、餅類都要標出營養,昨天營養師公會並與業者結盟,將由營養師估算各種產品營養成分,標明在包裝上,為消費者體重與健康把關。 衛生局食品衛生課表示,台中縣有「糕餅之鄉」美稱,縣內麵包工廠多達14家,不乏知名的大甲先麥芋頭餅、裕珍馨奶油酥餅、豐原雪花齋等,銷售全國各地,但以往未規定,業者自行標示時常出現計算錯誤,或根本未註明,消費者無從參考。 昨天衛生局邀請營養師公會與糕餅業者座談,雙方達成協議並當場簽約結盟,由營養師幫業者上講習課3小時,並以成本價協助估算各種產品的營養成分,包裝上的標示至少要有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與鈉等五種。 營養師公會理事長楊麗安表示,以前就遇過糖尿病患者誤以為麵包的糖分和熱量低,每天食用造成血糖控制不良、給藥錯誤。食品衛生課長陳玉楚也指麵包熱量高,一個草莓麵包熱量318大卡,有減肥者以為每餐只吃小塊麵包或蛋糕,卻愈吃愈胖,都因沒標示造成誤解。 衛生局表示,目前麵包糕餅類最常違規是標示錯誤,一些宣傳「高纖」、「低脂」產品包裝上卻沒有營養標示,都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明年一月開始強制包裝的麵包、糕餅標示營養後,一旦查獲沒標示或錯誤者,一件就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