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地劃編原民保留地 市府不滿
2004/12/29
行政院原住民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總登記,基隆市政府在和平島上一筆930平方公尺的市有地被劃編為保留地,改歸國有,市府不滿中央占地方便宜。 基隆市政府昨天舉行市務會議,主任秘書邱雲儀要求各單位管理市有土地,不可以隨隨便便拱手送人;像民政局簽請變更登記一塊國有地管理機關,竟連市有地也一併改歸國有;他說:「中央要地方的土地,應該拿錢來買」。 民政局長許庭郡解釋說,和平島上的原住民保留地是在82二年畫定的,面積約2.1公頃;依照「原住民保留地開發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畫編為保留地的公有土地,由縣市政府辦理變更登記,由原民會管理。85年,這塊原住民保留地計畫興建海濱原住民國宅,市府就提報市議會同意變更登記在案,但市府一直未辦妥變更,一拖就是7、8年。 許庭郡說,興建在原民保留區的原民國宅,住戶住滿5年後可以申請設定地上權,因市有地遲未辦理變更,使得住戶無法設定地上權,民政局才簽請變更登記,以便原住民住戶辦理地上權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