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公辦民營 教師先定位
2004/12/01
教育部著手修訂幼稚教育法,將開放幼稚園公辦民營,台東縣教育局長陳坤昇、台東縣教師會認為,應先釐清教師定位問題,在台東要推動公辦民營,因不敷成本無異緣木求魚。 部分教師團體擔心幼稚園公辦民營後,身心障礙者、低學習成就學生,會被經營者認為影響招生排拒門外,外籍配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負擔不起高額學費。陳坤昇昨天表示,這些問題可以透過政府補助克服,現行的幼兒教育券即是種補助措施。 他認為,應先確定幼稚園一旦公辦民營後,定位公立或私立,即幼稚園老師是公務員或私人企業員工,這涉及老師的待遇、升遷、俸點等福利。 陳坤昇舉宜蘭有二所公辦民營的小學為例,老師是由公立學校轉任,但至今二年來,這二所學校的老師究竟屬於公務員或私人企業員工,教育部、人事行政局、銓敘部仍糾纏不清,無法解決。 台東縣教師會幼稚教育分會召集人黃春玉說,教育部計畫修法推動幼稚園公辦民營,或許可以減輕老師人事費、退休撫卹費等負擔,但站在教育的觀點,她並不贊成幼稚園公辦民營,因為教育是百年樹人、良心事業,一旦公辦民營會淪為商品化,陳坤昇、黃春玉認為,幼稚園要在台東推動公辦民營,困難重重,因為學生來源是最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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