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補償費 陳聰明爭取
2004/11/20
芳苑鄉長陳聰明昨天率眾到北斗家商抗議,追討北斗等八鄉鎮被教育部強行撥用為北斗家商的校地款約值5億元。陳聰明認為教育部應提撥等值價款,供北斗等鄉鎮做為貧困學童教育基金。 北斗家商總務主任曾清郎表示,目前的校地是教育部無償撥用,無關土地所有權移轉問題,所有權仍屬北斗等八鄉鎮共有;北斗家商學生以這些鄉鎮子弟為主,校地只做教育之用;地方要爭取補償,校方樂觀其成,但應向教育部爭取。 陳聰明指出,北斗家商5.5公頃校地,原屬「北斗郡」包括北斗、埤頭、溪州、田尾、二林、芳苑、竹塘、大城等鄉鎮共有的財產。但教育部91年未經地方同意強行無償撥用,依90年公告現值計算約值5億元。 為了避免影響學生上課,陳聰明選在中山路及神社路交會的學校角落抗議,做理性訴求,希望爭取用地補償做為學童教育基金,補助貧困學童學雜費、學生午餐費。學校由總務主任曾清郎代表校方接受陳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