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挑公共場所 留下觀看「成果」
2004/11/26
偵辦白米炸彈客的台北地檢署專案檢察官鄭克盛,指揮專案小組分析每件爆炸案的模式,發現白米炸彈客疑有犯案後混入人群觀看「成果」的習性,今年十月捷運台北站爆裂物案,警方差一點就抓到這名炸彈客。 檢警透露,早在今年四月松山火車站爆炸案開始,專案小組就已經掌握可疑炸彈客的外貌長相,反覆勘驗每次爆炸地點附近的監視錄影帶,終於掌握炸彈客的習性,發現他「喜歡在人潮多的公共場所犯案,均會在現場混入人群觀看」。 今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五時許,一名女清潔工在捷運台北車站地下一層淡水線大廳南側,發現廁所垃圾桶地上放著一個紙盒,紙盒內橫貼一張電腦打字「炸彈」的白紙,清潔工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封鎖現場疏散旅客,並通報防爆小組前往處理。 專案小組一得知白米炸彈客又犯案的消息,立即趕到現場查看,但因為聯繫時間拖太久,加上當時逢下班時間封閉捷運站茲事體大,後來決定僅封鎖炸彈擺放現場,而未封閉整個捷運站。 事後警方調閱捷運站的相關監視錄影帶,果然發現這名可疑炸彈客在案發後,還停留現場,並混在人群中短暫觀看後才離開。 一名專案成員透露,經比對清潔工報案與警方封鎖現場的時間,得知如果早個十分鐘封鎖捷運站,逐一清查比對捷運站旅客長相,應該就可以抓到這名炸彈客,這點令專案小組扼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