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爆料 大寮國中 被指能力分班
2004/11/04
大寮國中學生家長檢舉校方,一年級新生以實驗班名義採能力分班,另二、三年級則以「加強班」名義作能力分班;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將召開記者會提出具體事證,要求學校改善,但校長和教育局長昨天一致強調無能力分班情事。 這是教育部將常態編班納入國教法後,高雄縣出現的第一件檢舉違反國教法規定的案子。 家長檢舉,大寮國中掛羊頭賣狗肉,成立數學、體育、美術三個實驗班,再作能力分班;二年級一、二、三、四、五、六和十三班,以及三年級一、二、三、四、五、六班都是升學班。 人本說,已掌握學校違規實施能力分班的具體事證,包括學生課堂上課名單與原來班級名單不一樣;學校學生能力分班,分為升學班和放牛班,違反國教法規定。 大寮國中校長林重澎說,數學、體育、美術三個實驗班都是向教育局申請核准設立,並依教育局所訂的實驗班編班辦法,一年級新生經過一般智力測驗,以及數學能力、美術能力、體育能力測驗,編到三個實驗班。體育實驗班發展重點項目是射箭、女排。 林重澎表示,教育部准許二、三年級可做學科能力分組教學,學校因此依學生數學程度、英文程度做分組教學;第八、九節輔導課,也採分組教學。其他科目與平日,則回復常態班,可能因此被誤以為是能力分班、升學班。 教育局長陳瑞忠則說,經派督學實地到校了解,所有編班名冊均與教育局電腦編班名冊相符,隨機抽訪三年級學生,學生表示一到三年級都在同一班,未曾重新編班。 他表示,查的結果大寮國中目前沒有能力分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