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螺大橋北段 列歷史建築
2004/11/20
橫跨彰化、雲林兩縣的西螺大橋,南半段橋梁3年前被雲林縣政府列為歷史建築,彰化縣文化局昨天也評審通過把北半段列入歷史建築,並準備提報為古蹟。兩縣對這座大橋的價值觀,看法不一。 西螺大橋橫跨濁水溪,全長1939公尺,5年前彰雲兩縣政府曾經在橋上合辦文藝季,共同慶祝西螺大橋邁入50歲,此後兩縣政府各做各的,雲林縣3年前把轄內南半橋西螺大橋列為歷史建築保存,北半段在彰化縣境內仍只是扮演普通的老橋梁角色,直到昨天才被彰化縣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 彰化縣文化局昨天評審時,過半數的委員還建議文化局,應該把西螺大橋北半段提列為3級古蹟,作更高規格的保護。文化局表示將依評審委員意見,提報古蹟評委會審查。 西螺大橋南起雲林縣西螺鎮,北端止於彰化縣溪州鄉,日據時期民國26年開工,旋因中日戰爭爆發、二次世界大戰轉劇,使得工程時建時停,直到戰後台灣光復,政府繼續建造,民國41年通車。鋼構大橋寬約7.3公尺的橋面,當年兼供汽車及台糖小火車並行,曾經是台灣南北公路運輸的重要樞紐,近年來才因橋齡已大,且濁水溪陸續增建其他公路大橋,肩負交通重擔逐漸減輕。 彰化縣文化局歷史建築評審委員昨天到鹿港鎮原海埔厝派出所瞭望台、溪湖分局埔東派出所舊宿舍、田中稻穀交換中心、田中鎮田頭水文史館、田尾國小宿舍等地踏勘。 其中田頭水文史館原為台糖火車站,但評審委員認為建物已被大幅度修建過,且拆遷移動位址,已失去歷史建築意味,不同意列為歷史建築,其餘都通過列為暫訂歷史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