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礙生考大專 95年起可加分
2004/11/25
教育部表示,預計從95學年度起,高中職身心障礙生報考大專升學考試可獲加分優待,一般障礙考生可加分25%、全盲生可加分30%,各校系以外加名額吸收加分錄取生。 教育部特教小組表示,目前身心障礙考生僅在升學高中職享有加分25%優待,但升大學及四技二專沒有加分優待,相較於原住民、駐外人員子女等特殊考生可加分25%至33%的優待,外界質疑標準不公。 官員指出,雖然身心障礙考生報考大專校院升學考試,雖另外舉辦獨立的「身心障礙生特殊甄試」,但因部分校系未提供名額給身障生,使身障生升學出路仍受不少限制。 為使各種特殊考生升學優待標準儘量齊一化,教育部與民間身心障礙團體、大學招聯會、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協商,初步通過由全國殘障聯盟提出的升學加分優待方案,預計這項優待辦法最快自95學年度起實施。 不過,特教小組也指出,由於未來身心障礙生參加大專校院升學考試可獲直接加分優待,因此現行「身心障礙生特殊甄試」可能也要同步取消,教育部表示將與身心障礙團體協商後再做最後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