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訴求 6選將已簽署
2004/11/26
花蓮縣教師會提出十二項教育改革訴求,供第六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簽署。花蓮地區9名候選人中,已有6人簽署。 花蓮縣教師會理事長陳源豐說, 教師會的提案有:一、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代表,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二、全國教師會及地方教師會理事長及會務人員每周授課時數4節為原則,學校教師會減授總節數12節為原則。三、退休儲金制改為提撥後,受聘教師因故離職,應給予領受退休金或資遣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