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回饋金 豐德村長拒領
2004/09/18
森霸電廠建廠回饋金已在日前發下,山上鄉民8072人,每人平均可領到5090元,不過,森霸電廠建廠所在地的豐德村長李明良兄弟共有10多人拒領,李明良說,是要凸顯回饋金分配的不合理,將來爭取營運回饋金,豐德村應占全鄉20%。 設於山上鄉豐德村的森霸電廠,回饋山上、新化、新市及左鎮等四鄉鎮一億元。建廠所在的山上鄉獲得5500萬元回饋金,經代表會決議,扣掉先前已回饋地方的1300多萬元,其餘4300多萬元,平均分給每一鄉民。 山上鄉長沈清發日前發函通知鄉民,森霸建廠回饋金已撥入帳戶內,正逢中秋,山上鄉民今年口袋都多了豐厚的加菜金,但豐德村長李明良兄弟及家人10多人均拒領。 李明良說,台電公司在91年12月4日發布的「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執行要點」規定,新(增)建電廠於開工次年度開始撥款,電廠建廠所在的鄉鎮市公所分配的協助金不得少於50%,電廠所在村里不得少於20% 。 依台電的辦法,豐德村應可分配到1100萬元,但全鄉平均分配,豐德村民400多人,總共才分到200多萬元。 李明良說,豐德村民與電廠為鄰,承擔的危險最高,應該多照顧豐德村民。 山上鄉公所指出,森霸電廠回饋金分配,是代表會通過,公所依決議執行,領取資格是93年2月29日前設籍山上鄉者,有多少人拒領,還要由村幹事調查,至於營運回饋金的分配,將來由代表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