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板特定區 10%容積獎勵開發
2004/08/18
新板橋火車站特定區的土地,縣府已全部賣出,但土地投資人標得土地後並未開發,導致新板特定區空蕩蕩的,縣府為鼓勵盡速開發,早日繁榮地方,宣布一年內新板特定區申請建築者,可獲10%的容積獎勵。 新板站特定區是商業區,原本只有「特專四」土地可興建住宅,土地所有權人不斷反映應該開放興建住宅,經過北縣都委會討論後,認為應尊重自由市場機制,縣府在前天公告實施變更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開放「特專三」、「特專五」、「特專六」等三個區塊,計七公頃多的土地可供興建住宅、旅社、金融機購、娛樂健身服務業使用。 另外「特專一」土地,也開放一樓至三樓可做零售服務業、金融業等使用,以滿足地方發展需求。 都委會考量土地現況,每筆大多未達5000平方公尺,為鼓勵早日開發,把最小開發面積由5000平方公尺,調降為3000平方公尺,並且在公告發布實施一年內,提出申請建築,經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將給予10%容積獎勵,3年內提出申請通過者5%,5年內提出申請通過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