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照汽車 占停車位
2004/08/28
張姓市民來電:大同路和府連路段之間的五妃街停車格位,平日上班時間難有停車位,但我發現有一輛沒有牌照的賓士轎車已經停放很久,車上也未見停車收費單,顯然是廢棄車輛,請市府主管單位處理。 記者訪查:確有一輛屬於較老舊型的賓士轎車,車上未懸掛車牌,對面商家表示這輛車已停在當地至少二、三個月了。 台南市環保局副局長張守德答覆:無牌照車輛視為廢棄車輛,環保局會前往上述地點查看,並在車上張貼公告單48小時,如無人出面處理,將依環保法規拖吊至灣裡廢棄車輛停置場一個月,如再無人認領,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