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台商回台上市 速設境外證交平台
2004/09/09
台新金控、中信銀、富邦、建華和大華證券等業者昨(8)日呼籲政府,宜儘快研擬設立境外(offshore)證券交易平台,開放包括大陸台商在內的有價證券掛牌交易,解決台商回台上市問題,以在區域激烈競爭下掌握時效,發展台灣成為亞洲區域資本中心。 外資圈統計,台灣企業滯留在海外和台商在大陸投資金額逾4,000億美元,台商在大陸投資超過15年,不少台商所賺的錢都留在海外。這些錢在大陸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如果可透過掛牌上市變成股票,以本益比1.5倍到2倍來算,可創造出8,000億美元資金動能。 國內的金控業者都期待能將這資金引導回台灣,一來滿足企業客戶理財需求,二來台灣金融業者也可得以茁壯發展。台新金控法人金融事業群總經理蔡榮棟昨天在亞洲貨幣雜誌(Asiamoney)舉辦的台灣論壇中,即呼籲政府正視台商回台上市掛牌的議題,並獲得中信銀、建華金、富邦證券和大華證券等代表熱烈迴響。 台新金控法人金融事業群總經理蔡榮棟指出,境外證券交易平台可仿效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的方式設立,並採用美元交易,政府還可設立相關條款,限制境內法人和自然人投資境外證券交易中心,以與國內現有證券市場區隔。 蔡榮棟指出,境外證券平台除可提供台商回台上市,包括中資、外資也可到境外中心掛牌,甚至企業可在此發行海外可轉債(ECB)或存託憑證(GDR),可增加國內金融業發展成為區域金融機構的機會,同時增加政府規費和稅收等收入。 富邦證券承銷部副總經理朱竹元表示,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都設有境外證券交易中心,各國企業發行的ECB在盧森堡掛牌,也是採用類似模式。 朱竹元表示,受到會計制度改變的衝擊,2005年後,企業ECB在盧森堡掛牌相關規定趨於嚴格,最近已有國內企業轉向新加坡或香港上市,台灣應積極把握此一契機,把資金拉回國內。而且,據金融業者和大陸台商接觸的結果,這種做法也符合台商籌資及資金運用需求。 台証證資本市場部執行副總黃麗華認為,成立境外證券交易平台可解決大陸台商回台上市後,必須受投資大陸金額規範等的限制,也避免廠商擔心境外所得被課稅而不願回台上市的問題。 黃麗華強調,其他好處還包括可讓台商財務資訊更透明化、降低投資風險及協助台商資金來源多樣化。 中信銀資本市場事業總處長李鐘培和建華金控策略企畫處長張立荃也贊成這種境外證券交易平台。但張立荃說,在目前兩岸政治關係敏感和許多意識型態下,台商恐怕不願意等,都轉赴香港掛牌,台灣面臨許多競爭,必須迎頭趕上,才有機會發展為亞太資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