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巡守員福利 議員爭取
2004/06/01
議員陳明朝昨天提臨時動議,為全縣一千多名社區巡守隊員爭取福利,縣長傅學鵬指示縣警局做整體規劃。 陳明朝指出,社區巡守隊已經納入民防法,巡守隊員為民防團隊成員,每日為協助治安而辛苦出勤,目前縣府僅編列意外保險,其他福利都沒有,既然巡守隊已納入民防法,取得相關法源依據,縣府理應比照義警民防團隊給予相關福利措施。 縣警局長黎文明表示,目前全台只有基隆市、新竹縣市、台南縣市及苗栗縣的社區巡守隊有保意外險外,如果苗栗縣的一千多名社區巡守隊員也比照義警由縣府多投保福利壽險及提供福利互助的話,一年就得支出五百五十幾萬元,恐非縣府財政所能負擔。 縣長傅學鵬說,如果社區巡守隊爭取到,那其他類似團體也會爭取,為顧及公平及縣府財政,請縣警局做整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