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警官 卅萬元交保
2004/06/04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一分局分局員蔡一龍因涉嫌包庇賭場,前天深夜被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聲請押聲,昨天凌晨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將他以卅萬元交保。 檢察官是以涉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湮滅證據及串證之虞為由,聲請羈押蔡一龍。法官調查結果認為,檢察官的理由不充足,沒有羈押的必要,裁定交保。蔡一龍在偵訊時否認收受賄賂包庇賭場,檢調人員將於證據補強後再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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