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鄉所技士涉弊 交保
2004/05/22
已離職的前彰化縣秀水鄉公所建設課技士洪益章,在民國八十九年六月間的任內,承辦秀水鄉廿三件水溝整建工程時,涉嫌向廠商借牌圍標,再自行施作,卻又偷工減料,圖利約百萬元,彰化縣調查站前天深夜依貪汙治罪條例,將他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他則矢口否認違法,檢察官諭令以卅萬元交保。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慧瓊指出,秀水鄉代會曾有鄉代質疑此一弊案,在見報後,彰化地檢署剪報主動分案調查,由檢察官黃鼎鈞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前天除搜索多處定點外,並將洪益章(卅二歲)傳喚到案。 檢方調查,洪益章在民國八十九年六月擔任秀水鄉公所建設課技士任內,在承辦廿三件水溝整建工程時,涉嫌將工程款都分割在一百萬元以下,規避政府採購法必須上網公開招標的規定,進而向相熟的包商借牌圍標工程,並自行施作,調查站在調查時,還發現他所施作的工程有偷工減料之嫌,估計他圖利金額約一百萬元。 檢察官將進一步追查是否有更高層人員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