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殉情 研判先迷昏再悶死
2004/05/24
檢警偵辦台中縣楊姓女溜冰選手命案,昨天解剖死者屍體後研判,楊姓女學生應是十九日吃下被摻入安眠藥的晚餐後昏迷,再被嫌犯吳宜樺用枕頭緊壓窒息死亡。檢警已排除殉情,朝殺人方向偵辦。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林聖霖昨天帶領法醫高大成解剖楊姓女生屍體,由於屍體沒有外傷,頭部也沒有遭到外力重擊,但脖子有遭到外力壓抑遺留的跡象,研判楊姓女生是在昏迷狀態下被悶死。 林聖霖說,楊姓女生的胃內還有未消化食物,胃內有疑似安眠藥的成分,從食物消化的狀況判斷,楊姓學生十九日晚餐喝下被摻入安眠藥的湯而昏迷。 檢方表示,楊姓學生屍體出現多處屍斑,研判屍體曾不斷地被搬動,檢察官已指示警方詳查被搬動的原因。昨天解剖時法醫還發現死者的下體處女膜有舊裂傷。 法醫高大成昨天採集了死者的胃內食物、尿液檢體、抽取血液,將化驗了解安眠藥成分及服食的確切時間,法醫也採集楊姓女學生指甲,檢驗有無皮膚屑等微物,以了解她生前是否曾抗拒或爭扎。 由於楊姓女生的手心一邊寫有「和樺」,一邊寫「情」三個字,警方已取得死者的筆記本以及吳宜樺的留言,送刑事警察局鑑識科鑑定比對筆跡。 檢警根據法醫初步解剖大膽研判,十九日下午四時卅分吳宜樺接走楊姓女生下課後,當天晚間九點多即已遇害;但兇手是否吳宜樺,檢警人員語多保留,只表示尚未偵訊吳宜樺,及繼續搜查相關證據,若補強跡證及筆錄後,本案即可水落石出。 檢警專案小組人員假設吳宜樺殺害楊姓女生後,心神慌亂不知所措,開車載著屍體在台中縣太平市及台中市等地毫無目的行駛,或四處找尋可能棄屍地點,但一直沒下手。 因此台中市警局鑑識人員在吳宜樺轎車的置物箱內,找到十九日及廿一日的三張購物發票,其中十九日兩張分別由太平市及台中市開出,廿一日是在台中市昌平路購物開的發票。換句話說,吳宜樺自殘被發現前的四十六小時,她開車載著楊姓女生的屍體,最少到過太平市及台中市。 警方鑑識人員在吳宜樺轎車的後座,發現一睡枕位於楊姓女生屍體旁,枕頭上沾有疑似口鼻噴出物,警方鑑識人員已送驗,如果確定是楊姓女生所遺留,檢警人員表示,只要攻破吳宜樺的心防,即可偵破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