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報公安再辦臨時通行證
2004/05/18
在中國大陸旅行遺失了護照、台胞證如何處理。最近有消費者遇上這個狀況,標準處理方式的關鍵點則在旅客手中是否持有身分證或駕照等身分證明,如有可逕在香港或澳門轉機,如無則要先入境香港或澳門到台灣駐港澳代表處領取返國證明書,才能回台灣。 海基會科長黃國瑞說,民眾一定要在大陸先向當地公安單位取得明列所有丟失的物品(如台胞證、台灣護照等)的報失證明,要再去公安的入出境管理部門辦臨時通行證,須有這個證件才能離境中國大陸。 相關電話和網址,駐香港代表處(中華旅行社)緊急電話(852)93140130 ,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1座40樓。澳門事務處(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緊急電話(853)6872557,澳門新口岸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大廈6樓F-K座。海基會網站www.se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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