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拆點交屋門窗 毀損罪起訴
2004/04/28
雲林縣虎尾鎮黃木根、楊麗卿夫婦積欠債款,住宅遭債權銀行聲請法院查封拍賣,在民事執行處人員與得標黃姓男子點交前,擅自拆除門窗、鐵門等物,黃提起竊盜告訴。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依毀損罪起訴黃木根、楊麗卿夫婦。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張凱絜說,被告偵訊時供稱,法院點交範圍不包括鐵門,他們有權處分,並無毀損犯行。但從標物構造上和使用須有獨立性,始得單獨做為所有權;一般常理認知,建物、土地所屬門窗、鐵門,自屬附屬建物,不得單獨分離使用。 張凱絜認為,黃姓男子提竊盜告訴行為,但犯罪的要件係破壞現有狀態,建立支配管領力行為;也就是移轉對物監督管領狀態,被告土地、建物所有權雖變更,但尚未完成點交,尚難構成竊盜,僅能依毀損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