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占車格 免收錢?
2004/04/28
周先生來電:台南市小東路、林森路、東豐路靠近大型公園旁的路段,路邊停車格位經常被整排五、六輛遊覽車占據,一輛遊覽車占用二至三個停車格位,而且一、兩天未見收費,反倒是小汽車一停就開單收費。請問:遊覽車業者是否有免費停車的特權? 記者訪查:讀者所指路段的路邊停車格位,確實常停著數輛遊覽車,而且附近民眾表示,遊覽車通常停一天一夜才開走,未見開單收費。 市府交通局交通管理課長謝昇毅:市區路邊停車格位只規劃機車和小客車格位,沒有遊覽車專用停車位。遊覽車停在小客車格位,屬於違規占用情形,不應該收費,而應該立即通報取締,要求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