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要求 重查微軟涉壟斷案
2004/04/02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持續反壟斷、反搭售、反高價的立場,反對全球軟體業龍頭「微軟公司」,以歐盟重罰微軟,呼籲行政院公平會重新啟動調查,微軟將視窗作業系統和媒體播放程式搭售,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 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表示,歐盟3月24日宣佈美國「微軟」視窗作業系統壟斷市場,違反歐盟反托拉斯法的罪名成立,必須賠償近五億歐元(約新台幣兩百多億元),並勒令其修改套裝軟體內容,凸顯消基會過去對微軟相關指控的正確性。 程仁宏指出,除了天價罰鍰外,歐盟同時要求微軟在瀏覽器與媒體播放程式(Media Player)移出,不得將搭售,並應提供不含多媒體軟體的陽春版作業系統,與另一個Real Networks公司公平競爭。 消基會表示,公平會對微軟案,目前正行政和解中,除了督促微軟確實履行其承諾外,應可比照歐盟強制微軟在國內市場上,將視窗中的媒體播放程式移出;如果公平會在一周內未採取行動,消基會將向公平會提出微軟壟斷的檢舉。 程仁宏強調,消費者應有多元選擇,微軟不能藉視窗獨佔市場壟斷媒體播送程式,公平會應促微軟提供電腦製造商兩種不同版本,一種是內建影音播放功能,另一種是沒有內建影音播放功能,微軟應降低售價以反應成本。 【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歐盟初步認定微軟涉及不公平競爭,消基會要求公平會重新調查微軟涉及壟斷案件,台灣微軟公司昨天表示,歐盟公布的結果是行政決定,並非判例,要經過司法程序驗證。台灣微軟說,歐盟的要求不盡合理,結果仍未確定。 歐盟初步認定微軟涉及不公平競爭,並將課以高額罰金。結果一出,不但影響歐、美之間的政府關係,並且牽動微軟在各地的相關法律訴訟狀況。台灣微軟指出,微軟總公司已經決定在接到歐盟執委會的書面決定後七十天內,向位於盧森堡的歐洲初審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暫緩執行歐盟決定要微軟採取的改正措施,包括罰款在內。 台灣微軟也指出,總公司提出的建議方案,讓個人電腦業者除了安裝附有媒體播放器的微軟作業系統以外,還可以選擇安裝其他三種媒體播放器,原本已經與歐盟有了共識,但因為歐盟要求微軟提供兩種版本作業系統,包括提供一款不含播放技術的作業系統,微軟認為,這種決定只會損害消費者與程式開發人員的權益。微軟認為,歐盟的要求只考慮到競爭對手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