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泰瑞涉偽造文書
2004/02/17
台北縣消保官昨天主動到大賣場追查有問題的「泰瑞」電視機,發現兩台未貼檢驗標識,另兩台貼有標識的電視疑被移花接木,分別貼用新店市兩家電子科技公司的收錄音機標識。 上周六台北縣政府消保官要求泰瑞公司告知下架回收的問題電視機流向,後來到泰瑞所指的台北市環河南路回收場,卻什麼都沒有。消保官何瑞富強烈懷疑泰瑞有意規避,昨天主動出擊,在中和市一家大賣場查扣三台消費者退貨的電視機,分別是「TARM」牌29吋兩台、「TERA」牌21吋一台;另外,一家媒體也提供自賣場買來的「TARM」牌29吋一台。發現兩台「TARM」29吋未依規定貼上「商品檢驗標識」或「驗證登錄標識」,另兩台雖有貼標識,但標準檢驗局根據密碼,查出是新店市兩家電子科技公司生產的收錄音機標識,涉嫌偽造文書。 標準檢驗局技士林文思在檢視四台問題電視機的映像管後指出,一時無法從外觀上認定映像管是否為舊品,不過台北科大教授房漢彬認為21吋電視機的焊接粗糙,且布滿灰塵,「看起來不像是新品」。 林文思指出,應檢驗商品未貼上檢驗標識即上架販售,已違反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視情節輕重可處20萬至200萬元罰金。 被泰瑞電視機使用標識的其中一家新店市電子公司員工表示,他們不知道內情,不過昨天傍晚公司經理已被警方傳訊。台北縣刑警隊另將傳訊一名張姓經銷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