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畫機車格 要告發
2004/01/10
和美鎮張先生來電:彰美路六段兩側畫設汽車停車格,不過在一家內衣專賣店前的兩個停車格位卻畫設成機車停車位,因為格線是以噴漆畫設,懷疑是商家私自畫設,希望警方調查改回。 記者訪查:彰美路六段確實有兩格汽車停車位被改為機車停車格,不過,內衣專賣店業者表示,他在本月三日才開幕營業,之前機車格位已存在,不知道何人畫設。 和美警分局交通組長陳繼憲答覆:彰美路並未規畫機車停車格,應是民眾私自變更停車標線,警方將調查是何人所為,除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並要求將停車格位恢復原狀。